2024年12月13日晚7:30-9:30,美国纽约大学亚当·杜宾教授通过腾讯会议平台对我校国际法学院涉外班同学进行了线上讲座,题目为:《罗马规约》下如何证明实施国际犯罪,由国际法学院徐建平老师主持并翻译。
本次讲座中,杜宾教授系统阐述和分析了《罗马规约》规定下的危害人类罪、灭绝种族罪、战争罪和侵略罪的构成要件,以及如何证明实施国际犯罪。就危害人类罪而言,根据《犯罪构成要件》他逐一讲解了各要点,如对平民的攻击必须是“广泛或系统的”,而达到这样程度则需要考察攻击是否在高层权威部门制定的计划下实施的,以及实施的广度和强度,并通过解释卢旺达国际刑事法庭中的阿卡耶苏案阐明了犯罪要件中的“明知”这一心理要素。就灭绝种族罪而言,他强调“故意毁灭某一民族、族裔、种族或宗教团体”是构成该罪的特定心理要素,并解释了该罪行包含的行为,如致使该团体的成员在身体上或精神上遭受严重伤害。
关于战争罪的直接实施,杜宾教授讲解了《罗马规约》第25条第3款第2项中规定的以“命令”方式实施犯罪的问题;关于战争罪的间接实施,他结合前南国际刑事法庭和国际刑事法院的案例,深入分析了《罗马规约》第28条规定的上级责任问题,指出这种责任构成的心理要件和行为要件,即指挥官或其他上级实际知道或者理应知道其下级准备实施或已经实施了战争罪,但是没有采取措施预防或者惩治这种罪行,因而承担上级责任。关于侵略罪,他阐述了《罗马规约》下的侵略罪的发展情况,讲解了联合国安理会职权与侵略罪的关系。讲座中,同学们积极提问,杜宾教授认真解答,互动良好,课堂气氛活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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